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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警民携手共同救助野生动物。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艳 见习记者 吴良艺 通讯员 唐昭平 宋波
“警官,我发现一只受伤的鸟,便及时拿过来交给你们。”“警官,我在路上发现一只像鹰的鸟,你们快过来看。”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的两名男子偶遇野生动物后及时报警。
4月9日,鹿寨县的关先生拿着一只不常见的鸟来到鹿寨县森林公安局求助。经民警初步检查,该只鸟羽毛为灰褐色、前额灰白色,没有明显外伤,但身上沾了许多破裂的蛋壳,民警及时联系了鹿寨县野生动物保护站,经工作人员鉴定,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
4月10日,鹿寨县的杨先生发现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鹰后及时联系了森林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该只鸟羽毛呈暗褐色,鸟大腿处有明显外伤,精神状态欠佳。民警及时与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取得了联系,经保护站工作人员鉴定,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鹰。
近期,自“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警务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运行以来,鹿寨县森林公安局紧密结合社区警务工作,深入村屯、田间地头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提高了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今年以来,先后收到了辖区群众主动移交多只受伤的苍鹭、白胸苦恶鸟等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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